再有涉及旺角年初一騷亂的案件提堂,三名男子被控暴動罪,今早由警員押送到九龍城裁判法院。三名被告年齡分別是二十五歲、三十一歲及三十七歲,其中三十一歲被告加控多一項縱火罪。各人無需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四月二十八日再提訊,三人獲准以現金一千至三萬元保釋,候審期間除轉乘交通工具外,不准踏足旺角騷亂事件發生的路段;涉及縱火的被告要守宵禁令。
控罪指三人分別在年初一晚至年初二凌晨,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控方在庭外表示,被加控縱火的被告,涉及事發當晚向一架的士縱火;另兩名被告涉及向警員投擲磚塊及持木棍追打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