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揭發重慶原市委書記薄熙來濫用職權的重慶市委副秘書長吳文康,受賄二千多萬元,在吉林長春市中級法院二審被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的刑罰。
五十七歲的吳文康在一九九九至二零一二年期間,歷任大連市政府秘書、遼寧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重慶市委副秘書長及辦公廳主任等職務,他在土地開發項目、承攬工程、商業貸款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接受六名商人合共二千多萬元財物。他求情時提出在配合中央工作專辦,對前重慶市副市長王立軍事件調查時,揭發薄熙來濫用職權,有立功表現,但法院調查指,吳文康不是到案後檢舉揭發薄熙來,不符自首和立功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