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全國政協委員的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呼籲當局減少甚至取消特意安排涉嫌犯罪的人,在電視上認罪的做法。

朱征夫接受《財新網》訪問,指疑犯亦有人格尊嚴,有關做法不利保護他們的權利及司法公正,在電視上認罪,並不等於真的認罪,更不等於真的有罪。他又指,這種方式容易導致輿論審判,經過媒體傳播,會誤導公眾認為疑犯就是有罪,而在偵查階段讓疑犯在電視上認罪,亦有明顯迫使檢察院將案件提出公訴,迫使法院作出有罪判決的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