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油公司的零售價是否緊貼國際油價定價,並非競爭條例規管範圍,但如果有證據顯示油公司之間存在協議,協調油價,競爭事務委員會可以按第一行為守則展開調查,而競委會亦已展開相關的市場研究,如果發現有違反競爭條例的證據,將會展開調查。他又表示,大廈工程圍標是嚴重反競爭行為,競委會亦正進行市場研究,今年內會完成。

對於公共專業聯盟梁繼昌認為,要將法定團體從事的經濟活動,納入競爭條例的規管範圍,蘇錦樑表示,條例生效三年後會檢視豁免範圍,如果獲豁免團體涉及反競爭行為,當局會要求糾正,必要時納入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