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名油麻地澄平街隧道內的露宿者,不滿警方及食環署職員,在上年七月三十一日清場時,棄置自己的物品,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律政司索償四千七百五十元至二萬一千七百元。審裁官沈其亮原定將案件押後至五月二十日處理,但律政司代表表示,需要時間與各部門溝通,以及研究和解的可能性,要求將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但代表露宿者的律師希望縮短時間,因為露宿者居所不定,難以聯絡溝通,而且露宿者之前曾與多個部門聯絡,覺得對方似乎無心和解。審裁官最終將案押後至六月三十日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