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下午大約一時許休會,未能表決審議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意味草案胎死腹中。有份拉布的人民力量陳志全表示,不敢說他們勝利,而只是守得住,不讓草案通過,又指政府如果不接納民主派意見,採用更開放的豁免,就不應重提草案,否則只會虛耗時間,強調草案未獲通過,最大責任一定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感到非常遺憾,認為是網民、業界以及香港的三輸局面。他又說,政府應考慮在今個立法年度內重啟討論,爭取立法會通過草案,如果不能於今個立法年度通過,政府官員就應該在餘下一年任期內,重啟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