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一晚旺角騷亂事件中,警方上星期五拘捕兩名男子,其中一名被捕的二十一歲男子被控暴動罪,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林傲軒報稱技術員,控罪指,他於2016年2月9日凌晨時分,在旺角砵蘭街朗豪坊對出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法官准他以三千元現金保釋,並將案件押後至4月28日。被告於保釋期間,不准踏足旺角指定範圍,期間要住在報稱地址。

另一名被捕的二十四歲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四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旺角騷亂,警方至今拘捕七十七人,包括六十八男九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