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上駁回律政司要求頒令五家傳媒機構,提交未經剪輯新聞原片的申請。律政司早前入稟高院,要求頒令無綫電視、蘋果日報、亞洲電視、now TV及有線電視,提交有關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涉嫌向警員淋液體及拒捕,以及懷疑被七名警員襲擊的新聞原片,並要供出攝影師身份。

法官在判詞中指,考慮過平衡新聞自由,尊嚴以及公正的重要性,與及懲處違法的人,認為有關片段已經上載互聯網及在公眾領域流通,網上片段可對調查發揮重要作用,又指攝影師身份並非新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