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上駁回律政司要求頒令五家傳媒機構,提交未經剪輯新聞原片的申請。律政司早前入稟高院,要求頒令無綫電視、蘋果日報、亞洲電視、now TV及有線電視,提交有關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涉嫌向警員淋液體及拒捕,以及懷疑被七名警員襲擊的新聞原片,並要提供攝影師身份。無綫電視及有線電視都歡迎法庭的裁決,無綫電視表示,拒絕交出新聞原片,是要維護新聞自由和獨立性,以及保護前線記者的人身安全。
法官張慧玲在判詞中指,律政司已落案起訴七名警員,看不到調查需要片段幫助,又表示,平衡新聞自由,尊嚴和公正的重要性,以及打擊罪案的需要,考慮到部分新聞原片已經上載上網,在公眾領域流傳。無綫新聞的製作經理黃廣海亦表示,願意在刑事審訊出庭作供,不認為批出申請合符公眾利益。判詞又提到,不認同攝影師身份屬於新聞材料一部分,又接納公開身份可能會威脅記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