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上午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提交去年的工作報告。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報告表示,去年全國共有一千四百一十九人,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名被定罪,包括從事恐怖襲擊及分離主義活動。又提到,去年審結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洩露國家秘密案,彰顯黨和國家嚴懲腐敗的堅強決心。

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就指,去年全國共有四萬零八百三十四宗涉及官員被立案調查的案件,涉及五萬四千二百四十九人,包括各級官員。其中近四千五百宗,是款額超過一百萬元人民幣的貪腐或挪用公款案件。另外,前年十月開始打貪的「獵狐行動」,成功在三十四個國家及地區,遣返一百二十四名涉嫌貪污疑犯,部分人是經游說返國。而在國際刑警的紅色通輯令名單中的一百名通輯犯,其中十七人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