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黨張超雄回應有報道指,領展拆售房委會屋村商場後,有新業主要求非牟利機構就續租商場舖要簽訂新合約,除了繳付低於市價的福利租金外,需額外繳付一筆等於租金八成的管理費。張超雄認為,新業主須遵守原本房委會訂立的相關條款,不能向非牟利機構收取福利租金以外費用,認為政府和領展要澄清有關做法是否違反合約。

張超雄又指,事件反映新業主用盡一切方式謀取利潤,不顧商業道德和社區需要,又指若領展繼續將商場分拆出售,問題會繼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