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駁回城大學生許倩珩、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社運人士古思堯,就機場興建第三條跑道的司法覆核申請。判詞指,機場管理局條例,賦予機管局發展香港國際機場的功能,機管局有權按需要,為興建第三條跑道徵收機場建設費,入稟方質疑機管局無權徵費,並無合理爭拗空間,因此駁回申請。

機管局行政總裁林天福歡迎法院裁決,認為能夠確定機管局有法理依據收取機場建設費,希望今次裁決能令更多人對財務安排有信心,亦希望社會能夠了解三跑系統,對香港經濟及旅客的重要性,齊心合力做好這個重要基建;機管局未來亦會繼續和環保團體溝通,聆聽意見,減少社會的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