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多次濫收車資被警方拘捕的的士司機,早前承認收取超過訂明收費率的的士租用費等十項罪名,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三個月,吊銷的士牌照半年。
六十三歲被告黃華慰,之前試過因為濫收車資被定罪及判監,他去年底再度犯案,向喬裝遊客的警員收取不合理車費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