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批准商業電台及新城電台的廣播牌照續牌十二年,至二零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會在二零二二年作出中期檢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表示,通訊局全面審核兩間電台表現,認為商台及新城大致上遵守法例規定、牌照條件以及業務守則,並接納兩台建議的新投資計劃,認為具備足夠財力履行投資承諾,決定以現有牌照條款作為基礎,加入兩台新的承諾及作出適當更新,沒附加任何條件,建議續牌,行政會議全面評估後全面接納建議,今日批准續牌。蘇錦樑強調審視兩台的續牌申請時,絕對沒有拖延,亦沒有政治考慮,又指公開諮詢時,有意見認為有電台節目內容偏頗,但亦有人認為是反映社會意見。

商業電台現行的廣播牌照亦為期十二年,由零四年起至今年八月二十五日屆滿,政府在前年九月就商台及新城續牌諮詢公眾,通訊事務管理局去年五月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有關續牌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