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商業電台及新城電台的廣播牌照續牌十二年,至二零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會在二零二二年作出中期檢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表示,通訊局全面審核兩間電台表現,認為大致上遵守法例規定、牌照條件以及業務守則,並接納兩台建議的新投資計劃,決定以現有牌照條款作為基礎,沒附加任何條件,建議續牌,行政會議全面接納建議,今日批准續牌。

蘇錦樑強調審視兩台的續牌申請時,絕對沒有拖延,亦沒有政治考慮,而公開諮詢時,有意見認為有電台節目內容偏頗,但亦有人認為是反映社會意見。商經局發言人表示,商業電台及新城電台承諾,會檢討、修訂及加強對員工的指引,確保他們嚴格遵守電台業務守則中,有關公共政策或具爭議議題節目的持平規定,以及規管個人意見節目的規則,包括訂明有需要盡量讓多方面意見得以表達的規定。商業電台歡迎政府續牌十二年,承諾繼續緊守崗位,為民發聲;新城電台歡迎政府的決定。商台在續牌後首六年,會投資超過九億元,而新城計劃投資超過六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