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助理處長卓訓璘,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表示,政府經檢討後,肯定公眾裝卸區的經濟效益,而營運者大多是中小企,政府維持裝卸區中小企的營運十分重要,建議新的特許經營協議租期維持五年,並會應業界要求,為進出裝卸區的車輛引入優惠,首半小時收費二十五元,預計七成車輛會受惠。

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要求政府延長特許經營租期至七年,並指現時進出車輛的通行票證收費是每小時三十三元,半小時應只收十六元半,批評政府訂價二十五元太吝嗇。政府就說,要平衡裝卸區的特許經營權期限及收費,既要照顧營運者的投資,亦要顧及裝卸區涉及臨海用地,當局希望彈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