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歲男子曾卓謙,去年一月當行政長官梁振英在沙田馬場出席活動時,朝梁振英的方向投擲雞蛋,擊中一名馬會女職員,被控普通襲擊罪,在沙田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表示,控方證人包括保安員及被雞蛋擲中的女職員,證供可靠,雖然女職員未能說出被誰人和甚麼擲中,但現場有數以百計觀眾,加上女職員站立的位置有蛋殼和蛋漿,除了被告外,見不到其他人會擲蛋;而保安員說見到被告投擲啡色球狀物體,又在他背包找到雞蛋。裁判官等候被告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十一日判刑。

辯方求情時說,曾卓謙只是想發洩,並非想擲人,現時無業,以往修讀心理學,並積極參與義工服務,而今次性質相對輕微,希望判罰款或社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