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氏針織創辦人羅定邦孫女羅君兒被綁架案,六名被告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承認綁架罪,其餘兩人承認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首被告猶敦魁表示,收到另一名疑犯鄭興旺的電話,指在裝修時見到一間屋有很多跑車,於是提出犯案。猶敦魁指,原本打算盜竊,後來打算綁架羅君兒的母親,但羅君兒承認是獨立屋的主人,於是將她綁走。猶敦魁又指,各人商量好若果出事,就將責任推到他身上。當日事主羅君兒與男友在房間睡覺,他在衣帽間發現兩個保險箱,就叫醒羅君兒打開保險箱,取走珠寶,並綑綁她的男友,將羅君兒綁架。
被控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梁起順表示,收到猶敦魁的電話,叫他接貨,於是找另一名被告戴迅輝接貨,他說,如果知道是贓物一定不會接,又指曾經問猶敦魁是否涉及綁架,但對方否認。多名被告都指,是聽從猶敦魁或另一名被告王立波的指示,其中兩人指犯案後拒絕收錢,並離開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