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表示,不會就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買地一事採取進一步行動,相關事件已轉介地政總署跟進。廉署表示,根據調查結果,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林嘉芬曾干犯任何刑事罪行,決定不作出檢控。
地政總署說,會考慮是否需要作內部紀律或行政跟進。由於跟進屬內部紀律程序,署方現階段不宜評論,以免影響公正性。署方已從事件汲取經驗,尤其明白即使有關人員已根據機制作出投資申報,公眾對於地政總署人員參與土地投資會否涉及利益衝突,可能仍然有不同意見。為進一步完善制度,署方檢視部門投資申報的要求及指引,並於去年中向員方提出修訂建議,提升各級人員投資房地產的申報要求。其中一項建議,要求所有首長級及小部分擔任較敏感職務的非首長級人員,在投資土地前須事先徵詢管理層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