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氏針織創辦人羅定邦孫女羅君兒的綁架案,第二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人指,首被告猶敦魁是今次案件的提出者和組織者,五名被告王譽錕、王立波、熊登輝、張襖江和毛小兵,就跟隨猶敦魁犯案,其中張襖江和毛小兵在案中作用較輕。猶敦魁指,自己積極配合調查,協助起回贓款,他的律師指,其他被告供詞避重就輕,互相推諉,指猶敦魁並無主導角色。王譽錕答辨時指,自己只參與綁架,無份搶劫珠寶,他的律師指,事主羅君兒在過程中無受傷害,認為犯案手法較平和。

熊登輝、張襖江和毛小兵都指,自己對綁架並不知情。被控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梁起順和戴迅輝都話,不知所收的是贓物。庭上讀出羅君兒母親的供辭,指案發當晚她睡覺期間傭人敲門指羅君兒被綁架,之後見到一名不認識的男子在女兒房內被綁,後來才知道他是羅君兒的男友,她與丈夫後來收到匪徒的電話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