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區前區議員王秋北與中國民族歌舞協進會主席游麗娟及秘書楊秀芳,被指盜竊區議會批出的撥款,三人早前承認串謀盜竊罪,早上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三人代表律師都表示,希望裁判官判處社會服務令,其中,游麗娟及楊秀芳代表律師呈上的求情信,指二人熱心公益,為協進會做事不計較報酬。律師又指,涉案款項只有一千八百多元,並非被告私人收益,又指楊秀芳曾參與七十間學校的送飯服務,每天處理達六萬元的款項從沒出問題。
案發於一三年七月至一四年一月,協進會向區議會申請歌舞表演經費,獲批超過一萬元後,王秋北建議游麗娟及楊秀芳削減開支和填寫虛假的開支金額以「打釜頭」,把餘款儲入協會的財庫,盜竊區議會批出的撥款至少一千八百四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