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城大生涉嫌在前年在學生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廣場期間襲擊警員,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暫委裁判官許肇强表示,被告可能只是因為被警察強行帶走時失平衡,混亂中抓到警員的衣物,不一定構成襲擊;而且警員身材健碩,相反被告瘦削、體重不足一百磅,質疑被告無可能輕易拉跌警員,而且警員受過搏擊訓練,有能力輕易撥開被告的手,直指警員的證供令人莫名奇妙、批評兩名作供的警員夾口供。
案情指,被告顏展豐被指在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晚,在立法會大樓的車輛通道外,拉扯高級督察古兆輝的皮帶,在警員嘗試拘捕時反抗,用手抓住警員胸口,再扯跌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