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城大生被控在前年、學生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廣場期間,將一名警員扯跌落地。被告顏展豐下午在東區法院,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顏展豐在庭外表示,案件歷時一年多,令他一直精神緊張;現時法庭還他清白,可以舒一口氣。

暫委裁判官許肇強表示,被告可能只是因為遭警員強行帶走時失平衡,混亂中抓到警員的衣物,不一定構成襲擊;而且警員身材健碩,相反被告瘦削、體重不足一百磅,質疑當時已經高舉雙手的被告,無可能拉跌警員,因此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又表示,警員受過搏擊訓練,可輕易撥開被告的手,直指警員的證供令人莫名奇妙,明顯與事實不符,認同辯方所指兩名作供警員夾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