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美食車先導計劃明日起接受申請,為期兩個月,當局將評審申請者的業務計劃,並會舉辦烹飪挑戰賽,希望八月初完成評審,得分最高的十六位申請者,可以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在八個景點營運美食車。營運者在為期兩年的試驗計劃內,將要繳付場地管理費,費用為營業額百分之八至一成五。政府同時會設立手機應用程式,方便市民追蹤美食車營運地點。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表示,希望計劃可以鼓勵年輕人創業,按揭公司亦會提供三十萬元貸款給申請者申請;如果計劃成功,當局兩年後可能會修例,配合業界發展。
對於外界關注美食車計劃會否被大財團壟斷,蘇錦樑強調,申請者將比拼創意和特色為主,評分機制的一百分中,亦會預留十分給初創和微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