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在本台節目說,現行法例難以處理港獨主張,除非用行動實踐港獨,包括用武力奪取政權,甚至刺殺政要,就可以用叛國罪或煽動叛亂罪處理。現時香港有言論自由,不能單以言論上討論港獨就定罪。

港大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同意需要保障言論自由,即使日後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亦不應損害言論自由。但他擔心,出現港獨主張可能令中央加快推動廿三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