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及海關署理總關員林銳強,涉嫌串謀詐騙,協助內地女子童曉紅假結婚來香港,三人早前各否認一項串謀行騙罪,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三人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說,裁決是考慮女被告與丈夫廖健明結婚,是否以欺騙入境處作為唯一目的。指雖然女被告結婚當日與李漢華一同離開,做法有可疑,但控方証人,女被告的丈夫廖健明供詞前後多處矛盾,認為當中有虛假成分,作為控方的唯一舉證依據,並不穩妥;而根據廖健明的供詞,女被告與廖健明及李漢華,三人經常一起處理事務,認為並非一般不誠實結婚交易的情況。又指,女被告與李漢華一早已經育有女兒,各種證據證實三人有混亂關係,虛假結婚並非唯一推論,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情況下,裁定三人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