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通過向財務委員會,提交開設兩個衛生署醫生職位,負責運作辦事處,規管私營醫療機構的建議。衛生署長陳漢儀表示,當局在立法規管前,要進行大量準備工作,署方已經成立督導委員會,檢視哪些專科程序需要納入規管,研究外國經驗做法,亦會調查坊間有多少高風險程序,在醫院以外的場所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