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 ,被指兩年前擔任康文署長期間,以低於市價與商人互換住宅單位,懷疑有利益衝突。馮程淑儀發表聲明,指有關交易經由地產代理介紹,一直由地產代理負責議價,她從無接觸過交易另一方,在接獲傳媒查詢前,根本不知有關公司的股東身份。至於雙方單位的差價,是由地產代理按照銀行估價作出建議及代表雙方議價,她並就有關交易適時及如實申報。她指有關報道只基於臆測和懷疑,對她作出不公及失實的指控,深表遺憾。
公務員事務局長張雲正不評論個別個案,強調當局有有效機制處理。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表示,馮程淑儀有按機制申報,認為她有能力解決事件。曾任保安局局長的新民黨葉劉淑儀說,如果馮程淑儀不知交換另一方的身份,只由經紀處理事件,就不涉及利益衝突,但認為官員應小心處理金錢交易。泛民議員就認為立法會應該跟進,馮程淑儀亦應交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