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本港電視市場仍未達作為國際城市應有的表現。他批評政府發電視牌照程序過於繁複,往往需時三至五年,不利商業投資,以致出現有頻譜無人用,認為政府有責任簡化審批程序,建議行會不要干預通訊局專業的發牌事宜,將發牌審批時間縮短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