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高級助理總裁李達志表示,去年底生效的《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可以提供框架,讓更多營運商在明確的規管下進入市場,料未來市場的發展會更多元化。他說,根據新規例,若儲值支付工具的發行人,接受客戶款項增值或儲值進行支付交易等,今年的十一月十三日起需要向局方取得牌照,但若該儲值工具只是作用單一支付用途,例如餅券等,則可獲豁免。
李達志指,目前有逾二十個營運商表示有意申請牌照,當中有一半為本港公司,三成是內地營運商,兩成為歐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