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年初一深夜的騷亂事件,四十三名被告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在庭上指出,其中十名被告,包括一名十五歲男學生,經進一步調查後,並無足夠証據証明他們參與破壞社會安寧、非法集結或暴動,決定撤銷控罪。獲撤銷控罪的包括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以及前學民思潮成員的林淳軒。林淳軒在庭外表示,對獲撤銷控罪還他清白感高興,批評警方濫捕。他說因為當日被捕而無法外遊,已向法庭申請訟費及過萬元機票酒店費。
林淳軒的代表律師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在離開法院大樓時,一批在庭外要求法庭重判的示威者,試圖衝向楊岳橋指罵,要由警方調停。其餘三十三宗案件,控方申請押後至五月十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徵詢律政司進一步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