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提交給立法會的文件,建議擴大「未獲授權進境者」的涵蓋範圍,日後偷運來自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度等國家的非法入境者,最高刑罰提高至罰款五百萬及入獄十四年。政府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作出修訂,刊憲後即時生效,以免人蛇集團在修訂未生效前,趁最後機會將非法入境者大批偷運來港。當局亦正積極研究實施入境前登記的安排,以防有人計劃被拒入境或逾期逗留後提出免遣返聲稱,希望今年內實施。

文件又指是否設立「禁閉營」,涉及土地、人力資源方面,當局已展開研究,了解如何在合乎法律及實務安排下,賦權入境處羈留更多聲請人士。至於會否退出禁止酷刑公約,當局稱即使退出,政府仍要根據本地法例和法院裁決,審核免遣返聲稱的要求,因此當局未有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