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啟德郵輪碼頭餐飲及零售業務的啟德泊游城有限公司,懷疑由二月起拖欠約六十名員工的薪金,涉及超過二百四十萬。被拖欠二、三月份薪金的前零售部員工方小姐質疑,公司一直指將有投資者注資,是拖延的說法,表示已經引用《僱傭條例》10A條追討欠薪。方小姐又指,公司欠薪令她難以應付生活開支,需要向家人借錢。
而協助員工申訴的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指,員工追討欠薪至少需要半年,促請政府修改法律漏洞,壓縮追討程序,要求啟德郵輪碼頭的管理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