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事故,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兩名參與調查海難的運輸及房屋局人員作證。其中調查小組助理文書主任余怡蘭指,她於2013年八月,在當時直屬上司指示下,將一份調查南丫海難的信件及問卷,郵寄給被告蘇平治,但指自己並無參與草擬有關信件。她在同年九月收到蘇平治的書面回覆後,將有關回覆存檔,去年五月在警方要求下,將問卷副本及蘇平治答覆的正本交給警方。

控罪指,蘇平治於2007年4月至2013年3月,擔任海事處首席驗船主任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包括指示下屬不執行法例要求船隻須配備救生衣的條文,之後亦無取消這項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