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事故,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案件,控方傳召兩名參與調查的運輸及房屋局人員作證。其中調查小組總行政主任黃暢生指,小組進行的是局方對公務員的內部紀律調查,要調查包括蘇平治在內的五十多名海事處人員。黃暢生表示,自已與另一名調查小組人員,在2013年9月,首次與蘇平治見面時,有向他解釋會面內容可能涉及機密,不能在未經許可下,向他人透露內容。他又指,在會面前已取得時任海事處長及副處長的口供指,蘇平治向他們招認,自己並無執行關於救生衣裝置的條文。
控罪指,蘇平治於2007年4月至2013年3月,擔任海事處首席驗船主任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包括指示下屬不執行法例要求船隻須配備救生衣的條文,之後亦無取消這項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