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在前年佔領運動期間,涉嫌向警員淋潑液體和拒捕案,法庭繼續處理控方指拍攝到曾健超被制服的亞視片段能否呈堂。警方高級督察傅駿業在辯方律師盤問時承認,第二次錄口供時,在片段畫面中錯認自己,其後已更正。辯方律師指,畫面中只有四名警員,當中三人穿藍衣,質疑他為何會弄錯。傅駿業稱,自己當時大意圏錯。

辯方律師指,傅駿業錄取的四份口供中,第二份口供上的簽名特別不同,認為簽名樣式反而與另一名姓屈督察的簽名相似,傅駿業表示不認同,強調無簽錯口供,又不同意有預設口供。辯方律師要求傅駿業在一張白紙上即場簽名,又在傅駿業不在場時向裁判官表示,傅駿業錄取第二份口供當日,姓屈督察亦有錄口供,懷疑兩份口供一早已準備,兩人簽錯名,否則不可能兩人均表示在片段認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