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事故,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案件,控方傳召三名參與調查的運輸及房屋局人員作證。調查小組總行政主任黃暢生指,蘇平治曾填寫局方發出的問卷調查,以及與局方人員進行錄音會面,他在2013年9月,首次與蘇平治見面時,向他解釋會面內容可能涉及機密,不能在未經許可下,向他人透露內容,但就無提醒蘇平治,他所作的供詞可能涉及刑事成份。黃暢生又指,在會面前已取得時任海事處長及副處長的口供指,蘇平治向他們招認,自己曾下達指示,指無須執行法例要求船隻須配備救生衣的條文。

控罪指,蘇平治於2007年4月至2013年3月,擔任海事處首席驗船主任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包括指示下屬不執行法例要求船隻須配備救生衣的條文,之後亦無取消這項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