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集團原副總經理蔣偉受賄案,在南京市中級法院開審,檢方指蔣偉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業務往來過程中,為他人謀利,先後收受總值二百八十六萬元人民幣的財物。蔣偉當庭認罪悔罪,法庭並未當庭宣判。
蔣偉在一九八八年加入華潤,歷任董事、副總經理,亦曾擔任華潤金融控股董事長、華潤集團首席財務官、華潤電力及華潤創業等子公司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