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事故,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案件,區域法院繼續審理運輸及房屋局內部調查的內容,可否作呈堂之用。辯方陳詞時指,運房局調查人員從來無提醒被告,他的答案可能涉及刑事罪行,而被告亦不知道,有關內部調查資料有可能會交給警方,認為對被告不公平。辯方律師又指,被告一旦開始協助局方調查,就不能選擇停止。

控罪指,蘇平治於2007年4月至2013年3月,擔任海事處首席驗船主任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包括指示下屬不執行法例要求船隻須配備救生衣的條文,之後亦無取消這項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