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事故,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案件,區域法院繼續審理有關運輸及房屋局內部調查資料,可否作呈堂之用。控方提出,運房局調查人員與蘇平治會面前,已作出警誡,提醒被告有權保持緘默,認為被告已經知道有關調查。控方又指,政府一貫都會將內部調查資料,交警方作進一步跟進,認為被告知悉有關做法。
被告律師就指,運房局調查人員從來無提醒被告,可能涉及刑事罪行,而被告亦不知道,有關內部調查資料可能會交給警方,認為對被告不公平。控罪指,蘇平治擔任海事處首席驗船主任期間,指示下屬不執行法例要求船隻須配備救生衣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