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傭中介問題,勞工處發布《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草擬本,供職業介紹所業界依循,以促進業界的專業水平和服務質素,並就守則展開公眾諮詢至六月十七日。守則草擬本包涵五個章節及八個附錄,第三章主要是職業介紹所持牌人營運時必須遵守的主要法定要求,第四章則闡明勞工處處長期望職業介紹所持牌人在經營時應達到的最低標準,當中包括,職業介紹所不應牽涉在求職者的財務事宜,也不應建議、安排、鼓勵或強迫求職者向任何財務機構或個人借貸。
工黨李卓人表示,支持有關不應牽涉貸款的要求,但認為應該將第四章改為法定要求,並且加入確保外傭護照不被扣起,和中介有責任通知政府外傭虐待的情況等要求,他希望當局以守則作過渡,盡快草擬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