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自二月起,在元朗區採取代號「衝浪者」的行動,打擊有組織賣淫活動,搗破三十四個賣淫場所,拘捕三百零一人,大部分是持雙程證或中國護照的內地女子,亦有港人及泰國人。警方並針對其中一個賣淫集團,近日搗破集團四個賣淫場所,拘捕六十二歲的集團負責人、他的五十九歲妻子、五名骨幹成員、十一名內地女子及九名泰國女子,估計集團每月收入達三十萬元,並已經營數年,至今不法收益過千萬。
警方指,集團主腦會在元朗區買入物業,出租給集團成員,再分租給本地女子賣淫,用作一樓一鳳、足浴店、無牌按摩院或劏房等,以賺取租金,並為他們提供賣淫的物資。集團亦會安排內地及外國的性工作者,來港賣淫,與他們拆帳,並在賣淫場所裝設「天眼」,除監察警方執法,亦用作監察賣淫女子接客數目,行動中檢獲一批證物,包括按摩床、燈箱及集團的數簿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