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物諮詢委員會明日討論,馬鞍山礦場建築群的歷史建築評級,地政總署上月曾向建築群內一間構築物,發出清拆告示,並移除門窗。地政總署解釋,土木工程拓展署早前要求寮屋管制辦事處,跟進一間位於未批租政府土地上的空置構築物,由於構築物沒有寮屋登記編號,於是上月七日發出清拆告示,張貼在構築物上。寮屋管制辦事處未收到構築物佔用人回應,於是派工程人員圍封,並移除門和窗,但有關部分明顯屬於後期加裝,與原構築物不相同。寮管處及後進一步了解後,已停止工程,構築物仍然保留原貌。
地政總署表示,對違法佔用政府土地而沒有寮屋登記編號的構築物,有責任根據法例採取行動,就今次個案而言,會在落實清拆計劃前,加強與有關方面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