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廣東省副省長劉志庚由於涉嫌嚴重違紀,正被中紀委立案審查,及開除黨籍。中紀委指,劉志庚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縱容和默許親屬利用職務謀取私利、搞權色交易、涉嫌受賄犯罪等。
中紀委又指劉志庚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因此決定開除劉志庚黨籍,並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中紀委二月初公布,劉志庚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