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早上抵達東區裁判法院,為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前年在立法會涉嫌向他投擲玻璃杯案件作供,是首次有在任行政長官為刑事案件上庭作證。黃毓民否認襲擊梁振英的控罪,並會進行自辯。控方表示,將傳召包括梁振英在內,二十八名證人作供。開審時黃毓民申請再傳召四名證人上庭包括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律政司長袁國強,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及議員張華峰,法庭只批准向陳維安發證人傳票。

開審前庭內一度出現混亂,熱血公民成員同梁振英的支持者不斷對罵,亦有人講粗口,要由庭內的保安及警員分隔兩批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