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早前批評民航處未有既定機制,監察航空公司在退票時,退還離境稅予乘客,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多名議員建議引入罰則。有議員批評現時沒有罰則令機制猶如無牙老虎,難以達到監管成效;有議員指航空公司以各種理由不退還離境稅或者拖延,認為民航處應該採取更多措施,包括劃一退稅時限,及公布違規航空公司的名單。
民航處表示,離境稅條例主要是為確保政府的稅收,現時航空公司樂意全數退還,假若情況惡化會再考慮檢討。另外要先了解航空公司過往具體有多少款項未退還,才能考慮公布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