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六十三歲男子,去年駕駛躉船經過汲水門大橋時,懷疑沒有收起躉船吊臂杆,結果撞毀橋底部分設施,警方今日落案控告他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星期四在在荃灣法院提堂。

事發在去年十月十三日,涉案躉船在撞毀橋底部分後,離開現場,由於青嶼幹線有警報系統,青馬管理公司在事發後,為安全起見,一度封閉青嶼幹線,令往來機場交通一度癱瘓,當局一度要出動渡輪接載前往機場的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