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表新一份審計報告,提及入境處處理外傭蓄意表現不佳,懷疑跳工的情況,指入境處並無名明文程序,訂明如何處理提前終止僱傭合約外傭所作出的新簽證申請。審計署抽查三十宗,一年內兩度提前終止合約外傭作出的簽証申請,當中八宗個案,前僱主對外傭工作表現給予惡評,但入境處仍然批出申請,而入境處批出簽証前亦無聯絡前僱主。

審計署建議入境處向人員發出指引,列明跟進有提前終止僱傭合約記錄的外傭,作為新簽證申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