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承認,九七年和妻子成立一間離岸公司,並各持一半股份,但就無向立法會申報利益,他對漏報利益致歉,表示已經在去年及今年初的扶貧委員會上申報。田北辰指,有關離岸公司的主要業務,是持有一間深圳高爾夫會的會籍,無其他活動。他又說,正翻查個人紀錄及巴拿馬律師行的文件,查看有沒有其他利益未有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