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審查多個政府部門推出的手機應用程式,發現部分功能有限,只是複製部門網站;四個部門有十五個手機程式,未有在資訊及科技辦公室的「政府App站通」列出。部分手機程式下載次數偏低,其中教育局的「香港學童的眼睛護理」手機程式,每月平均只得十一次下載;康文署三個有關景賢里的手機程式,每月平均下載次數少於二十次。而食環署的「食物安全『誠』諾」手機程式,開發成本十三萬元,只有一千四百多次下載,已在二月下架。

另外,審計署審查四個政府部門二十宗科技產品採購個案,發現環保署曾將總值四百六十萬元的採購項目,分六次採購;海關亦曾將總值二百一十萬元的項目,拆分兩次採購,未知是否為了避免公開招標。審計署批評,部門未有收規模經濟之效。